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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材料
2023-01-29 18:07:58来源:本地宝

1、 内地居民


【资料图】

1. 本人户口

2. .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

3. 《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》的签字声明

2、香港居民

1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(原件及复印件); 2、香港居民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;  3、离婚登记档案证明;4、照片(当事人应提交2张相同的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。建议背景为蓝色或红色的单人彩照,粘贴尺寸(长×宽)3.5×4.5(厘米))。

3、澳门居民

1.澳门居民身份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2.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(原离婚证损毁的提供)。

3.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。(离婚证遗失的需提供)。

4.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单人照片。

4、台湾居民

1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(原件及复印件); 2、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(原件及复印件); 3、离婚登记档案证明;4、《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》的签字声明

5、出国人员、华侨

1、华侨或出国人员提供中国护照;

2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;

3、双方的《结婚证》2本;

4、武夷山居民的本人身份证;

6、武夷山居民的户口本;

7、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

6、 照片

当事人离婚证补办需要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

7、离婚证

离婚证损坏或不一致的提供。

注: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

标签: 证明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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